8月3日,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下称《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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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7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在7月26日的发布会上指出,将加强与商务部的沟通协调,研究废止两部门联合制定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确保此项改革落地。
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铁路运输业投资额增速为-10.3%,道路运输业投资增速为10.9%,分别大幅低于去年同期的1.9%、23.2%增速。
针对基础设施投资大幅放慢的情况,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以民间投资为主、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外商再投资鼓励政策,加快已签约外资项目落地。
吴春耕指出,道路运输一直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最早也是最彻底的领域。多年前,交通运输部就提出“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的口号。多年来,我国切实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积极有序推进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