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俄罗斯、苏丹等国相继对出口到本国的货物做出了新的规定,要求进出口企业按新的规定执行,违规可能造成无法通关、货物扣押、缴纳罚金等风险。具体有这些:
一、印度提单、舱单必须显示这些信息
根据印度海关要求,所有出口至印度港口的货物(含印度内陆港),提单和舱单必须显示以下信息:1. 进口商的IE Code;2. 进口商的GSTN number;3. 进口商的有效办公邮箱地址。生效日期为2018年4月1日,以起运港装船日期为准。
二、出口俄罗斯货物须提供6位HS CODE
根据俄罗斯海关要求,所有至俄罗斯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分开发送货物信息,避免因申报不全而被要求缴纳海关罚金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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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苏丹要求所有进口产品需要申请许可证
苏丹央行2月7日公布了一项法规,要求所有进口产品需要申请许可证,且没有缓冲期。苏丹央行禁止任何代理使用自己的外汇来进口物资。2017年11月,苏丹研究启动一系列措施提振本国经济,其中包括限制非必需品进口等,以保护苏丹本国产业,缓解外汇极度短缺状况。有苏丹客户的企业请注意贸易风险。
四、出口约旦货物须提供4位HS CODE
根据约旦海关要求,所以至约旦的货物必须提供4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货描里。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开发送cargo信息,避免因申报不全而被要求缴纳海关罚金的情况出现。此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五、泰国海关新规,或有高额罚金
根据泰国海关要求,所有进出口泰国的货物,包括空运及海运在内的所有运输方式,都要求在货物箱体外备注唛头,并且要求备注唛头信息与配套的进出口文件“SHIPPING MARK”内容/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将产生高达50,000泰铢的罚金,具体金额由泰国海关拟定。进出口文件包括:发票(Invoice)、箱单(Packing List)、FTA(Applicable Customs Privilege Forms)。